(一)、报销流程如下:
(二)、报销注意事项: 1,办理报销业务,须将原始凭证整齐有序地贴在"票据报销单背面",原始凭证的内容,包括日期、接受凭证单位名称(安徽职业技术学院)、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、金额(大小写)、所购实物的单位和数量、填制单位财务公章或发票专用章、收款人签章等都要填完整。 2,各类报销单据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,字迹清楚,原始凭证金额的大、小写必须相符,金额不能涂改。审核时,如果发票加计金额小于报销单金额的,由审核人员更改;如果发票加计金额大于报销单金额,退回报销人重新填写,重新审批。 3,从校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,无税务或财政部门加盖监制章的发票和收据,不予报销。凡跨年度时间超过一年的票据,需写清理由,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,方可报销。 4,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,须办理验收手续(设备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),经验收人、经办人签章,并注明领用部门及用途;购买书刊、资料、教材、低值易耗品等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,须附清单,验收人应是保管人员。 5,使用领款单付款的项目,包括教师兼课、超工作量酬金、加班费、劳务费、困难补助,应有单位负责人、经办人签名,签名栏应由领款人签名,原则上不予代领,不得虚报冒领。 6,报销差旅费,需填写差旅报销单。参加会议的应附上会议通知(经领导同意)。凡出外考察学习、科研调查、社会调查等,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,方可报销;填写出差报销单,应如实填写姓名、职务、日期、往返地点、事由,报销单应有报销人、批准人签名。 7,外地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开出的外地发票,一次性开支在2000元以上的,一般不付现金,只办理汇款(电汇、信汇、汇票);本地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开出的发票,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,一般不付现金,只办理转账。 8,凡遗失飞机票、车船票,须由当事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,单位领导签批意见、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经分管校领导批准,可将报告代作原始凭证报销(一般按出差地点直线距离标准核报)。 9,遗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票据(含发票、收据),除按第(8)条的规定办理外,还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财务公章的证明,并注明票据的号码、内容和金额。 |
Copyright © 2024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-财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.备案号:皖ICP备05004988号-1 邮编:230011
地址: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2600号 电话:0551-64689488 E-mail:ahzycwc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