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文明单位标准
发布时间: 2013-04-17 发布者: 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: 1478
    1、组织领导有力,创建工作扎实。单位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、贯彻、实践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定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始终坚持”两手抓、两手都要硬”方针,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做到有创建组织、有目标、有举措、有实际效果。领导班子团结务实,作风民主,勇于开拓,勤政廉政,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,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,积极参与军民共建、结对共建、拥军优属等活动,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,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多做贡献。
    
     2、思想教育深入,道德风尚良好。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,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,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,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认真贯彻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和省委《贯彻意见》,以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建设为重点,广泛开展“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,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,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”活动。以“服务人民、奉献社会”为宗旨,突出抓好诚信建设,坚决防止和克服不守信用行为。
    
     3、业务水平领先,工作实绩突出。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,解放思想,锐意进取,艰苦奋斗,加快发展。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改革进取,文明生产.诚信经营,科学管理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,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省同行业前列。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、办事公道、依法行政、执政为民,重大决策民主公开,群众满意率高,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,周到细致,优质高效,业务工作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。
    
     4、管理科学规范,社会秩序安定。健全民主管理制度,落实厂务公开、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,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,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,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、制度化。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,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,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,全体员工无计划外生育。无“黄睹毒”等丑恶观象,无邪教活动。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,环保工作达到国家标准。
    
     5、环境整洁优美,文体卫生先进。深入开展“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”活动,单位内务管理规范有序,内外环境清洁整齐,落实卫生防疫制度,无脏、乱、差现象,搞好绿化、美化和亮化,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。适应形势发展要求,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,不断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,形成全员学习、终身学习、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,积极创建“学习型单位”、“学习型企业”。坚持开展经常性、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,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、健康向上。
    
     ——摘自皖文明发(2003)6号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