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文件精神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平;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;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;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。坚持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班级实行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核和评定相结合的原则。现将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,公示日期:9月13日-9月20日。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来电反映,电话:64389251
附: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
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.xlsx
建筑工程学院
2024年9月13日